宜春拼团购房149群(198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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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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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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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醒!事关买房、租房、装修、物业…

发布时间: 2022-09-28 14:52:41

来源: 楼盘网

分类: 购房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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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买房过程中,我们往往为了繁琐的流程和材料四处奔走,忙的焦头烂额。心中虽有些许的不满,但是却又无可奈何,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关于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。


一、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时,例如,“买受人在现场看到的样板房、宣传资料、楼盘广告等仅作为要约邀请,不作为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合同依据,概以本合同内容为准。”销售手册、楼盘模型、样板房等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,都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影响。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的,即使未写入合同,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,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。这个规定就是避免我们广大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,避免踩坑。

二、有的条款滥用不可抗力适用范围,为延期交房免责。例如,“因设计调整、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的,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。”设计调整、气候变化并非不可抗力,而是施工前应当充分考虑的因素,如果经营者因设计原因未能按期交房,应属违约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。

三、消费者通过中介机构租房,有的条款限制消费者在租赁期满后与房屋所有人直接交易。例如,“自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,甲方(承租人)不得与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自行成交,否则应向乙方(中介机构)交付月租金的200%作为赔偿。”实际上,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,消费者有权自行与房屋所有人直接协商再次订立租赁合同,中介机构无权限制,更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报酬、违约金或赔偿损失。

以上几条都是我们在买房或租房签约过程中容易遇到的几个问题,最后物业管理区域包括小区内的公用设施和场地,绿化养护、园林水池喷泉等水、电费用,应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,有的物业却在合同条款中让业主额外分摊。还有的物业公司收取业主的车位费、管理费,却在合同条款中规避承担民事责任。实际上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,未能履行合同约定,导致业主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希望以上小贴士能解决大家的一部分疑惑!

参考价格:参考均价8500元/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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